近日,范良聪博士主持的浙江大学实验社会科学实验室青年实验研究项目“为何赏罚?对亚当·斯密正义论的一个实验检验”的最终成果《第三方的惩罚需求:一个实验研究》(合作者刘璐、梁捷)发表在国内权威刊物《经济研究》2013年第五期。该文针对近来“冷漠旁观”现象的连续出现所引发的讨论,通过实验设计隔离出价格这个变量,在一个引入真实劳动和第三方的独裁者博弈实验中检验了惩罚价格对利益无关的旁观者惩罚需求的影响,探讨了由利益无关的第三方实施的惩罚背后隐藏的经济逻辑。
在该研究中,实验者引入三类被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不同类型的被试决策任务不同。每轮决策的步骤是,第一方和第二方首先决定是否付出以及付出多少努力进行劳动;劳动结束后,第一方对两方劳动的总产出进行分配,决定拿走多少,给第二方留下多少;最后,第三方将看到第一方和第二方的劳动结果以及第一方的分配决定,并决定是否在给定的价格下对第一方实施惩罚。
该项实验研究的亮点在于:首先,实验者通过引入真实劳动场景,增强实验的真实性,弥补实验室实验外部有效性偏弱的不足。其次,针对已有文献研究的不足,实验者还在实验中控制了诸多潜在的效应,包括每个小组固定1个第三方以控制潜在的二阶搭便车问题和协调问题;通过控制价格显示信息保证价格的外生性;通过控制收入信息、固定第三方初始禀赋控制收入效应。最后,值得强调的是,为检验需求定律的普遍性,实验还引出了第二方关于第三方行为的信念。
实验结果表明,(1)即使是在成本很高且不存在战略性收益的情况下,决策者也仍然存在显著的对惩罚的需求;(2)这种需求与规范违背者违背规范的程度正向相关,即使在惩罚免费的情况下,也是如此;(3)这种需求还敏感反应于价格。这表明,第三方惩罚是一种普通商品,决策者从消费惩罚中获得的效用会因价格的上升而抵消。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惩罚本身可能是由激情推动的,但是在实施惩罚的过程中,决策者往往有经过缜密的思考计算。借助所引出的受害者信念,实验者还证明了这种动机模式存在的普遍性。
这些结果共同说明,第三方惩罚背后的动机是十分复杂的,它是自涉偏好和他涉偏好共同作用的结果,过于强调自涉偏好和他涉偏好都是不恰当的。与此同时,因为关注的是第三方,本项研究还加深了我们对第三方实施机制的理解,提醒我们沿着第三方惩罚的路径,寻找第二方惩罚之外理解人类社会合作秩序生成和演化的动力学机理路径。
浙江大学实验社会科学青年实验基金项目是为了推动实验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之中的应用,着眼于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定量研究的长期发展和学科竞争力的培育而设立的。它面向全校各学科有志于社会科学实验研究的年轻学者,以项目形式提供实验研究资助。范良聪博士的项目立项于2011年,是第一届校立实验青年基金支持的9个项目之一,也是范良聪博士获得的第一笔实验研究基金。本文的合作者刘璐是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在读博士生(师从罗卫东教授),梁捷是莫纳什大学经济系博士后。
2011年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青年实验基金项目申请链接:http://rwsk.zju.edu.cn/index.php?c=Chinese&a=detail&catid=83&id=2005
2011年浙江大学社会科学青年实验基金项目公示
链接:http://rwsk.zju.edu.cn/index.php?c=Chinese&a=detail&catid=83&id=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