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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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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研究需要用真人被试做行为实验的浙江大学的教师、博士后、博士可以申请借用本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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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申请使用实验场地和设备需提交借用申请表(见社会科学研究基础平台首页-空表下载-实验社会科学实验室借用申请表),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获得使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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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借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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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实验室借用暂行规定——填写实验室借用申请表(需附带实验指导书)发送至邮箱shenqingshiyan@163.com——审批(5个工作日)——获得批准受理编号——实验助理将带有审批结果和受理编号的实验室借用申请表和实验室可预约时间表回复至借用人——借用人在实验室可预约时间选择自己的预约时间——实验室技术助理确认——实验室助理回复预约登记确认表和实验室使用责任书——借用人获得成功预约的预约登记确认表——借用人签署实验室使用责任书——入场时提交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实验室借用申请表、实验室预约登记确认表、实验室使用责任书,现场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离场时借用人复印被试知情同意书留实验室存档,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表和机房使用登记表——本轮实验室借用工作完成后,确认将所有材料移交给实验室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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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取消或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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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成功预约后取消实验或改实验时间的,须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否则视为实验实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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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入场和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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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人须提交实验室使用责任书、获得批准受理编号的申请表和预约登记确认表在预约时间准时进场。入场时需在实验室管理人员指挥下进行登记,离场前需填写学校有关规定的表格,并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交接工作已经完成,经实验室人员检查机器完好后,方可在登记表上签字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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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借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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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只出借实施实验的机房部分。控制室、办公区域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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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数据获取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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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实验室产生的数据由使用者当场保存并负责数据保密责任,实验室不保留备份数据,也不承担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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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软件安装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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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所需安装的程序经实验室技术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安装,并听从管理人员的具体安装指导。不得自行安装任何软件。在存在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时,须使用实验室指定版本。安装软件在全部实验结束后在实验室技术助理的监管下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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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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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使用设备进行实验的,须履行保护设备责任。使用过程中不得在实验室机房的电脑上使用自己的U盘等设备,更不可对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改装和破坏等。实验室会提供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格式化过的U盘供科研人员使用。借用者在实验前须在实验室提供的笔记本电脑上,通过邮箱将实验所需程序下载到实验室提供的U盘上,并通过该U盘完成程序在机房的安装。实验结束后通过U盘将数据拷贝到实验室电脑上,并上传到借用者邮箱,之后U盘中的数据由借用者亲自格式化。归还笔记本电脑和U盘。关闭机房内电脑,并切断机房电源。实验期间,如遇设备或仪器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责任事故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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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场地使用
实验室提供的场地供实验使用,与实验无关的事项不得在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食品及饮料,并请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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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安全
实验须符合实验伦理规范,并且申请人须保证实验过程中被试的安全,能够处理实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引起的被试的反应,比如突然断电,个别同学突然有事离场等。
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防火等)、保密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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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意外
在遇意外事件或不可控事件而导致实验无法进行的,实验室有权取消借用者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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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费
实验室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统一收取租用费。目前试运行暂时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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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违约处置
当借用人违背使用规定时,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立刻终止所有服务,并请借用人及被试离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借用人承担。
借用之后没有按时入场的,视为借用实际发生,并且实验室有权安排其他实验。
在预定时间截至时没有完成实验的,实验室有权终止实验。
2016年10月1号起实施
2017年4月2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