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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表时间: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

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研究机构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浙江大学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设〔20203 号)的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及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校各院(系)、直属单位、校设研究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所有开展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校内各类实验室(含各附属医院设在校区内的实验室),以房间为考评单元。

二、考评内容与方式

1.考评内容分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文化”两个部分。

2.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考核以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https://labsafe.zju.edu.cn/ ,以下简称“平台”)达标检查模块中的《项目表》为基准,主要包括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安全等12个大类项目。

3.实验室安全文化考评由各单位现场检查后打分确定,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安全相关的标识建设、内部交流、教育培训、安全宣传等方面,旨在鼓励营造实验室的安全环保文化氛围。

三、工作要求与流程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达标考评活动,精心组织、安排、做好所辖实验室的达标考评工作;以本次考评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2.达标考评自查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自查工作。首先,学院实验室与安全秘书须登录平台,在检查模块-达标检查-浙江大学2024年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活动中按照《项目表》对院系层级的指标项进行逐项检查与登记。

然后再由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按照《项目表》对所负责的实验室(物理房间)进行逐项检查与记录,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并加强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实验室负责人也可委托本实验室安全联系人开展实验室自查,但自查结果的确认、提交仅能由实验室负责人完成。如一人负责多个实验室,须对每个实验室逐个进行自查和提交。

3.各单位开展复查和安全文化评价

在复查阶段,各单位应根据实验室自查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活动,将发现的隐患上传至平台(在检查模块的日常检查中建立相应的检查活动)并督促实验室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已完成自查的实验室进行复查核对,并对该实验室的安全文化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将结果录入平台。对未达标的实验室,各单位应督促实验室整改后及时申请复评。

4.安全达标实验室评优工作

各单位从本单位通过安全达标考评的实验室中推荐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填写《浙江大学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推荐表》(附件1),院系汇总后上报学校,同时请院系实验室与安全秘书将推荐的实验室在系统中进行标记(点击“推荐”按钮)。推荐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不以得分作为唯一衡量指标,须综合考虑安全管理工作量和安全文化建设效果两个方面;同时以科研实验室为主,兼顾教学实验室。

5.安全达标考评评分规则

《项目表》中标注“★”号的为考评关键条款,其中任何一条不符合,即判定为安全考评不达标;标注“▲”号的为考评重要条款,其中有6 条及以上不符合,即判定安全考评不达标。

每个实验室(物理房间)安全达标考评总分为100 分,其中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分为90 分,实验室安全文化部分为10 分。考评总分90 分及以上的实验室为安全考评达标,否则安全考评不达标。

1)实验室安全管理部分得分依据《项目表》检查结果由系统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实验室安全管理得分=(符合条款数/适用条款数)×90

2)实验室安全文化部分得分由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具体情况进行评分;

3)实验室安全达标考评总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得分+实验室安全文化得分。

6.学校审核确认

单位复查阶段结束后,学校对实验室自查和单位复查情况进行抽查、审核确认。未通过达标考评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活动,同时将依托学校实验室安全综合管理平台限制其化学品采购等权限。

7.隐患整改

各实验室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对于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并执行。

8.申请复评

未达标实验室须在 1 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10 天内由所在单位向学校申请复评,重新执行“自查-复查”流程。

四、时间安排

1.2024311-331日:各单位进行考评动员,开展自查。

2.202441-415日:各单位对实验室自查进行复查,推荐“优秀安全实验室”,数量原则上不超本单位实验室总数2%

3.2024416-430日:学校对各单位达标考评工作进行督查、评审,最终确定不多于100个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

五、上交材料

请各单位于2024416日前将《浙江大学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推荐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安办(紫金港校区东四2楼连廊)或各校区办事点。

 

附件:浙江大学安全达标考评优秀实验室推荐表.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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